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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乐中委办〔2014〕24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对岗位编码相同的岗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岗位,在公示无异议后按考核总成绩排名和聘用名额,从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 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中区天星路780号,彭山路派出所旁区运管所底楼,电话:0833-2448353)。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2017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便审查。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等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报考卫计系统和教育系统资格分别由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初审;报考区环境监测站资格由区人社局初审。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复审确认。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一)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报名结束后在乐山人才服务网(网址:http://lsrc114.lsszq.gov.cn/)公布。

(二)考核形式。考核采用专业化笔试、专业化面试等形式进行。根据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由市中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职位考核形式。

(三)需采取专业化笔试+专业化面试进行考核的职位。需进行专业化笔试的职位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生需缴纳笔试费50元。

2.笔试成绩计算。按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3.进行了专业化笔试的职位,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招聘职位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按专业化面试流程进行【即按本条第(四)点进行】。

4.需采取专业化笔试+专业化面试进行考核的职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只采取专业化面试进行考核的职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1.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岗位调整。只采取专业化面试进行考核的职位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已缴费人员名单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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