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襄城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公告【招512人】
①在岗主动作为,协助现场交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越线、走快车道等不文明行为;②宣传、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劝阻不文明行为;③在公共汽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引导市民自觉排队,养成文明习惯;④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⑤监督举报出租车、公交车等不文明行为;⑥完成创文办安排的其他任务。
3.岗位要求:
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岗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变更执勤点位,不得随意倚靠、坐卧,不得扎堆聊天、抽烟、玩手机,不得态度生硬、消极怠岗。志愿者须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中国梦”内涵等创文应知应会知识。
四、招募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7月5日至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就近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领取并填写《襄城区XX街道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3.各街道办事处预先告知报名人员本服务岗位的性质、服务职责、相关待遇及组织纪律等,报名人员明确后,自愿报名者填写《襄城区XX街道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4.经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统一培训上岗。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待遇及相关管理
1.岗位性质:公共文明引导员岗位为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
2.岗位补贴:应招人员经批准上岗后,给予岗位专项服务补贴每天50元。
3.管理制度:应招人员必须服从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统一安排,对于服务期间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工作的或者思想品行不端、身体状况等缘故不适于在此岗位服务的,招募方有权直接取消服务资格。应招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上岗的,需提前10天向报名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原标题:襄城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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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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