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辽阳市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招6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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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辽阳市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招61人】

六、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有关媒体同时进行。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针对性上岗培训,并负责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实发工资标准具体见附表,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九、 注意事项

(一)招聘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有调整、变动及有关事项需要通知报考人员的,将及时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辽阳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因未能及时查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二)招考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的各类培训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招聘咨询电话:0419—3715559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市直部分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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