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人】
四、考试说明
1.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两次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任何一次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而成。
2.开考比例: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6人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达到3人不足6人的,核减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1的比例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达到6人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达到3人不足6人的,核减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命题、阅卷及监考工作。阅卷结束后,全部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面试: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水平等。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部分命题工作。面试结束后,全部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得出应聘者综合成绩和最终排名,以此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名单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需到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通过走访、查档、外调和必要的谈心谈话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现实表现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顺延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审批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有关材料,进行后续工作。如应聘者审批或公示未通过,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顺延进行体检、考察、上报审批和公示。
七、考核与聘用
经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继续聘用,并按要求进行落户等后续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需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馆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报名表所提供电话号码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监督举报电话:63088997
招聘联系人:闫安、李明航
咨询电话:83892355-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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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2017年7月4日
声明:本文转载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原标题: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公开招聘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