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4年明光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招135人】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本实施意见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明光市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明光市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