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疗卫生:2014年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招1000人】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区、市)卫生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市(行署)卫生局、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备案。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和政策解读(见附件4、5)执行。
六、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451)85971191(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电话:
(0451)85980559(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
(0451)85971157(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附件:1、2014年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5、《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