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招用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招3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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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招用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招32人】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缓解县乡两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紧缺的现状,经砚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非编制内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本次公开招用属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自主招用,坚持双向选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用计划及人数

公开招用32名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非编制内),其中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5名,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27名(详见《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20日至1998年8月20日间出生);

(六)应聘学历要求,详见《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七)能熟练运用Word、Excel、XP等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并打印;

(八)掌握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

(九)户籍条件:限文山州户籍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应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股(原畜牧局4楼),联系电话:0876—3132559,联系人:权望。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不需填写具体的岗位代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需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3、在职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招用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用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已报名的人员,请及时登录砚山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www.ysnj.org.cn/)查看笔试资料、笔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用由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集中招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谈选岗的考试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知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砚山县情、公文写作等。可登录砚山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www.ysnj.org.cn/)“资料下载”—“其它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学习。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用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选岗的人员,具体为: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谈选岗的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谈选岗。

(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面谈并选择工作岗位。成绩并列人员的面谈选岗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三)若进入面谈选岗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且所有并列人员均面谈并选择工作岗位的,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拟聘用人员。

(四)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面谈选岗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谈选岗人员。

考生经面谈并选岗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用工方式

(一)方式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县政务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限1年,以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政务管理局批准的,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所有受聘人员由砚山县政务管理局统一管理、考核和使用,受聘到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的人员,同时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但原则上不参与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七、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按《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砚办发〔2016〕5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文山州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执行(每人每月大约2331元),并参照文山州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以内适时调整。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和个人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

八、其它

(一)招用工作由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纪检部门电话:0876-3122011。

(二)应考期间,报考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电话号码(如有变更,须通知招用单位),工作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或招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咨询地点为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股(原畜牧局4楼),联系电话:0876—3132559。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用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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