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5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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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51人】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抚办发[2012]24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

4.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限的;抚州市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未满3年的(含试用期,截至2017年6月2日)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见附件一)。

1. 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1999年6月2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 6月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可计算为有1年工作经历,以此类推。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抚州市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须在笔试报名结束(即2017年7月12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7年6月2日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如能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国家统一招生2018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7年6月2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4. 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6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二)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符合《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也可报考,但需在报名前经招考机关及市、县人社局同意。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县(区)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商议。

5.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部分招聘职位要求抚州(县区)户籍(本次抚州(县区)户籍包含生源)的,具体要求为:抚州户籍是指2017年6月2日为抚州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户籍;抚州生源是指在抚州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抚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7年毕业生,县(区)户籍(生源)比照上述认定执行。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有关问题,详见附件三。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社局根据各县(区)和市直用人单位报送的计划和市政府审批的方案拟定招聘公告,在抚州市人民政府、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抚州人事考试网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3日上午8:00至7月12日下午5:3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然后点击2017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2017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注册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职位的职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职位代码的《职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市、县人社部门咨询(电话附后)。有报考条件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并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 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5:3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缴费方视为报名。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报名无效。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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