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余杭区同意录用黄国娟等4位同志为社区工作者通知
为稳步推进我区社区建设,配强配足社区组织力量,根据杭州市委组织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杭组通〔2012〕81号)和《杭州市余杭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余社建〔2012〕5号)精神,经报名、笔试、面试、义工服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现研究决定,同意录用黄国娟等4位同志为社区工作者(名单见附件)。社区义工服务期限同时作为从事社区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年限认定。
原标题:关于同意录用黄国娟等4位同志为社区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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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