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青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招11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7新疆青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招11人】

根据《青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实施意见》,为壮大青河县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青河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人才,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引进人数

青河县急需引进紧缺人才11个,共招11人。具体详见《青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2)。

二、引进人才条件

符合《青河县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引才范围,不含已在本县各部门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和编制外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引进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5月1日以前,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各职位具体引才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青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2)。

三、引进人才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引才公告、现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全年有效。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到引才单位进行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将所需报名材料发至引才单位所指定的电子邮箱内。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任现职务或职级文件原件、工作经验承诺书等;(5)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含电子版)3张;(6)《青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

资格审查:根据职位条件和报名材料,结合报考者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与岗位匹配性,由各引才单位组织资格初审,报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审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二)考试。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引才人数1:1比例确定。考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顺延递补一次。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引才单位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在单位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青河县政府网对外公示7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引才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协议。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