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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3人】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有关要求,北辰区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北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天津市北辰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7年6月1日8:00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tjbchrss.gov.cn)进行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提交后,不能再做修改(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报考的岗位不足1:3开考比例的除外)。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为:6月21日9:00-16:00。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月12日上午9:00,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资格证书(含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所要求的证书证件等)、报名表、所在单位或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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