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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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5人】

  六、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60%+政策性加分。

  2.开考比例:1:3。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其取消或调整情况于2017年6月13日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6月16日17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政策加分。

  加分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6月13日9:00-17:00到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新津县瑞通路146号一楼,电话:82556732)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各年度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3)报考定向公招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7日前通过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5.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面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2、资格审查方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报考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需递交下列资料:

  (1)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各年度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乡村规划师,须提供服务所在郊区(市)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乡村规划师姓名、身份证号、担任乡村规划师的聘用合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服务所在郊区(市)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乡村规划师在职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所在郊区(市)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鲜章)各一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要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请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2:1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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