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红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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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红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0人】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属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中小学教师及幼师60名,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红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和《红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附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4日 (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新乡市首比街中段)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书)等相关资料。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合格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学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两级工作证明、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和近三年来工资发放首末两个月的凭证,三年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1日)。“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社区工作者须提供社区工作者上岗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在岗证明,在农村服务满5年以上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地镇、办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县(区)主管部门公章。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报考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交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到缴费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同时,将及时通知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其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 分);专业基础知识和材料作文(60 分)。

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 分);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60 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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