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人】
3、专业加试
报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笔试入围人员需要进行专业加试,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20%折算。专业加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
4、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新疆新媒体中心岗位:(笔试×40%)+(专业加试×20%)+(面试×40%)=100
(2)新疆宣传干部学院岗位:(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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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