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六安市裕安区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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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六安市裕安区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9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2017年度裕安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加)120分(含加分,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满分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网站公示。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3)结构化面试: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40%进行初次合成)高低顺序,报考岗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的按一门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入结构化面试。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含5人)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结构化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80元。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结构化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结构化面试前按照笔试初次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结构化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相同的(报考岗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的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结构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合成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报考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6:4合成,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出现同分,则以《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裕安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区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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