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5人】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河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我厅直属的5个事业单位(其中:医院4家),基本情况如下:
(一)省优抚医院。位于石家庄市泰华街,二级综合医院,省、市医保定点单位,面对社会开放。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在乡老复员军人及因战、因公伤口复发在乡二、三等革命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全省孤老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患病后的免费收治、供养;负责为全省因战、因公、因病肢体残疾军人免费装配假肢;负责二等乙级以上下肢重残革命残疾军人的辅助器具免费配置。
(二)省荣军医院。位于保定市莲池南大街,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的免费治疗及康复;承担全省非住院荣军精神病患者的免费院外康复及治疗指导;开展对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承担全省残疾军人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
(三)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位于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全省四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提供免费的住院治疗、护理、康复、休养任务;免费为在乡伤口复发或患严重慢性病的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提供短期来院治疗、护理和康复。
(四)省复员军人医院。位于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免费为全省七级以下革命残疾军人和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提供治疗、护理和康复;承担对全省在乡复员军人进行巡回医疗及疾病普查工作。
(五)河北省医疗救助中心。为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拟定全省医疗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负责驻石市区相关单位的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支付、稽核和管理;参与分配市县医疗救助资金的数据统计分析和审核拨付;负责驻石市区参保单位城镇职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管;负责全省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