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二)直接选聘
通过专业素质评估、专家面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实行量化评价。专业素质评估、专家面谈的测评内容、组织方式同公开招聘的测评方式相同。
综合测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成绩×60%+专家面谈成绩×40%。合格分为60分。
七、考察和体检
在专家面谈成绩(采取直接选聘考试测评的按综合测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各职位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www.ywrl.gov.cn)上予以公布。
考察由招聘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 部、卫生部印发的《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 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八、公示和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拟聘任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www.ywrl.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明确聘任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薪酬待遇等。
聘任单位依据《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合同期限由各聘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符合“义乌英才”计划人才政策的,可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义乌英才”计划的有关政策。“义乌英才”计划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实施“义乌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
(二)义乌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具体详情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
浙江继续教育网(www.jxedu.com.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www.ywrl.gov.cn)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5526522、0579-85530732。
附件: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组 织 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
浙 江 省 公 务 员 局
2013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