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涪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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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涪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5人】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业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综合知识》、《业务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一次。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涪城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下同)、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涪城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涪城政务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涪城区监察局0816-224034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16-2263419

涪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16-2213704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2017年涪城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2017年 4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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