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教研员招聘公告【招8人】
四、招聘程序
本次教研员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即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wgp6666@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2017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2017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2017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研室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和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教研室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市教研室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市教研室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21-62178238(王老师)。
六、监督
为本次招聘教研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6253877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原标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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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17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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