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5人】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步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sthq.shantou.gov.cn/)公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88988931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纪委 88988995、8898873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8179804
原标题: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附件:
1.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