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三门县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通知
经研究决定,申请2017年上半年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定于4月28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测试对象须于4月28日上午8:30前带身份证到三门教师进修(蟠龙公园旁)教学楼三楼305教室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测试内容:幼儿园为中班现行教科书,具体内容临时确定。测试对象请自带教材。
三、测试要求:测试形式为试讲。备课时间为45分钟,试讲时间要求掌握在15分钟以内;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上课室时只准带教材和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上课时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等信息;测试结束时须向评委上交准备的教案;违犯规定者将影响测试成绩。
四、收费规定: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每人280元。请各测试对象在报到时交给财务人员。
原标题:关于组织对申请2017年上半年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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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