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1326名工作人员公告【招132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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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1326名工作人员公告【招1326人】

  六、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3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三支一扶”人员具体审核办法详见湖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市场”专栏中《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2017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http:// 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rlzyscc/szyf/ztzl_list.shtml)。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供审核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咨询电话:027-87300069)。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示(省直各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公示,省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省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

  本公告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xls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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