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请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公众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龙湾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聘请龙湾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
(二)监督本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参与本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活动;
(四)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五)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工作;
(六)办理区法制办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聘任期限
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由区法制办注销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区法制办根据工作需要和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可以对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至2017年5月5日。
请各位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龙湾门户网站下载《龙湾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配送(或传真)至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配送地址: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1123室(永宁西路506号),邮政编码:325000;联系电话:86968066,传真:86968682。
区法制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关于聘请龙湾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告
点击下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江西吉安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面试安排公告
- 2026黑龙江“市委书记进校园”黑河市“聚才兴边”高层次人才引进及人才招聘五大连池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6年上半年黑龙江黑河市事业单位招聘五大连池市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6山东滨州市阳信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面试公告
- 2026辽宁盘锦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2026年上半年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占编聘用125名同志公示
- 2026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6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 2026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6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