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喜德县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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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喜德县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2人】

3、报名所需材料

2017年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2017年以前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

由喜德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察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其中,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考核聘用工作组通知参加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县、州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

1、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方法

先是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

3、担保

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后,由拟聘者提供一名履约担保人(第三方),并由履约担保人自愿缴纳一万元履约金后,与拟聘者签定《三方协议》,约定相关条款。

4、体检

拟聘者必须按协议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经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入考核聘用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5、资格复审及报批

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拟考核聘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或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其履约金不得退还。

复审通过后填写《登记表》、《政审表》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批复。

6、报到

接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考核招聘文件后,由县农牧局、县城乡规划和住房局、县水务局分别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上岗后,当即返还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及当年活期利息。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并扣留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上交县财政。

(三)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公示、通知、信息均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竞聘者应及时、主动到喜德县人民政府网上了解考核信息及考核进程或向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考核信息造成损失的,由竞聘者自行负责。

四、聘用管理

1、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人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2、人事档案管理。考核聘用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考核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服务期满后档案移交其主管部门管理。

3、服务期管理。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低于5周年,服务期末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不得要求一年以上的离职学习。

4、服务期违约管理。聘用期内如果受聘人员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将不再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且不予办理正式调离或其他离岗手续,并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万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违约赔偿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收取,统一上交县财政。

本公告由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7444277(喜德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34—8679611(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4—7442555(喜德县农牧局办公室)

0834—7442318(喜德县水务局办公室)

0834—7441799(喜德县城建局办公室)

联系人:蒲屹东 电话:18981582727

宁显菊 18308215481

举报电话:0834—7442900(喜德县监察局办公室)

原标题: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喜德县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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