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六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42人】
九、合成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2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以《综合应用能力》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六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六安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在2017年9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其他岗位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2024广东惠州龙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9人公告
- 2024年宁夏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202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面试缴费及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
- 2023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第八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怀孕延迟体检)
- 2024上半年四川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工作补充公告
- 2024年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公示
- 202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24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公告
- 2024年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