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霸州市发展改革局招聘公告【招5人】
(三)笔试(2017年4月29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比约70%,经济和管理学门类相关专业采用统一试卷,命题方向侧重于经济学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占比约30%,含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知识),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2017年5月9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其所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知识、国家产业政策、钢铁去产能工作政策及思路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评委7人,其中外聘专家4人。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2017年5月11日)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向低分递补。
(七)体检(2017年5月13日)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向低分递补。
(八)公示(2017年5月15日至23日)
招聘结果在霸州就业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和市人社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我市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0316—7865093,监督举报电话:0316—7286806。
原标题:霸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1-2.zip
1、霸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考生人事关系及档案信息确认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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