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高邮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7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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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高邮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7人】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7年3月28日(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名结束后,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后,及时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员,可于4月1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7年4月17日-18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4月11日-14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组织、人社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在《岗位简介表》中,笔试公共科目与省统一笔试科目一致,分别为:

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公共科目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指定辅导用书。

3、时间及安排:

2017年4月15日上午

考生按照各自所报岗位规定的笔试公共科目分别考核:

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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