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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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8人】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实际,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2日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低(原件和复印件)。

5.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咨询。

四、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工勤岗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3. 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面试资格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具体实施。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其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要求的不予录取。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1、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际技能测试成绩)×30%

五、教师岗位资格审查、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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