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招967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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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招9671人】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月下旬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省外事侨务办、省友协办的人员,全部参加以口译为主的专业面试,不再参加集中面试。

  (二)体能测评

  1.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负责,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按《湖南省监狱、戒毒单位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人武专干按照《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市州。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省直、市州分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录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招警专业科目×2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殊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专业技能测试×40%

  省外事侨务办、省友协办外语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5%+申论×25%+外语专业知识×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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