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湄潭县石莲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招4人】
因工作需要,经石莲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龄在1985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本镇、村部门已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享受公益性岗位经济待遇,其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共计约1800元每月,为其缴齐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试用期三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服从镇相关制度规定的管理。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
四、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下午5点止。
2、报名地点:石莲镇人民政府(乘车地点:在湄潭县塔坪汽车站乘坐九坝客车至终点站即到)。联系人:夏文波,联系电话:15085583179。
3、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填写《石莲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可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4、考试: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石莲镇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和电脑操作,具体考试时间暂定为3月6日14:00、地点在石莲镇政府(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面试和电脑操作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40%、20%。
5、录取:以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总成绩并列且依次排名后超过应录取人数,并列人员再次笔试后录取者)。
6、择岗:根据总成绩排名由石莲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
咨询电话:24040013
五、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在年终测评中成绩末位的。
原标题:石莲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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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莲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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