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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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不合格者只能复查一次,在初次体检之外的三甲医院进行,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我院招聘领导小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我院招聘领导小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两个月内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填写并准备相关的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组监察室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赵作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
张忆昕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