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部分)公告【2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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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7月31日前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予以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七、体检
(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考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八、公示
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