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驻外招商人员公告【招12人】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二)笔试
1.考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总分按2:1的比例从到低分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和外语会话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笔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以总分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合格后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招商局组织政审。主要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面貌、思想品德、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春市人事人才网、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招商岗位前5名聘用招商分局局长,其余7人聘用为专职招商人员。如录用人员不足12人,按照实际聘用人数比例确定招商分局局长聘用人数。
3.聘用人员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保底工资3000-5000元/月。
5.招商项目参照开发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具体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本公告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招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2017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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