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方案【招939人】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编办 、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1〕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做好2017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采取面试的方式与免费师范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人选,办理招聘手续。市(州)、县级政府所在地同一岗位、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吉林省籍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免费师范生拟来我省任教者按《通知》要求履行程序);
2.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工作流程及组织方式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按照本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各地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举办不少于一场面向免费师范生的招聘会。教育、编制部门应规划预留编制,落实签约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岗位和编制。招聘工作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会、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2月30日前通过全国免费师范生就业信息网(http://sfs.ncss.org.cn)面向社会公布免费师范生岗位需求及条件。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会
实行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会包括资格审查、抽签排序、面试、评委评分四个环节。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鉴于免费师范生参加招聘活动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三证)尚未下发,请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此外应聘人员还须填写《吉林省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1)。资格审查时将上述材料交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有关事宜。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报名与招聘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随时通知有关事宜。
(2)抽签排序
参聘人员的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3)面试
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通过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确认后,按照抽签排序依次参加由用人单位安排的面试。
面试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招聘单位参加,在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下,实施本市(州)招聘面试工作。面试按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由组织者或招聘单位确定,一般为10-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