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白山公安局招聘公告【招25人】
长白山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入户走访、信息采集、交通秩序管理等勤务辅助工作。
招聘人数25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常住户口的未就业退伍军人;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3日至1999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
(五)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聘用岗位为公益性岗位性质,每年签订一次《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每月2280元左右(工资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加班补助两部分组成),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承担部分养老保险费用,提供勤务服装、装备、食堂就餐(费用同民警)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