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7年上半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和《关于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6]143号)要求,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日期为2017年3月11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时间 | 3月11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
9:00-11:00科目一 | 13:00-15:00科目二 | 16:00-18:00科目三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二、报考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 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6日17时,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
2. 潍坊、济宁2个市的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2”,其他市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3.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照片示范图如下: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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