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法检两院考试公告共招1128名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3年湖南法检两院考试公告共招1128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市州委组织部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1∶3比例,又没有递补人选的,该职位面试人选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对于面试人选少,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同场(指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平均成绩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及录用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或市州委组织部、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一般职位的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检察业务(含侦查)职位的考生,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司法警察职位的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各招录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执行。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和招录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录用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或办理录用审批时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因特殊原因确需递补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录用对象由招考单位按规定程序呈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人员凭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的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或明知已被录用为法检两院公务员却随意放弃录用资格者,取消录用,并在二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法检两院工作人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合同由新录用人员与招录单位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签订。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九、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十、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政策咨询)

  省委组织部领导考试与测评中心0731—82218504(考务组织)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82206383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1—84732639

  长沙市:0731—85798284(法院),88628245 88628247(检察院)

  衡阳市:0734—8893136(法院),8850146(检察院)

  株洲市:0731—28109169(法院),28108165 28108248(检察院)

  湘潭市:0731—58553268(法院),58514613(检察院)

  邵阳市:0739—5269041(法院),5635042(检察院)

  岳阳市:0730—8840623(法院),8887593(检察院)

  常德市:0736—2610033(法院),7794263(检察院)

  张家界市:0744—8283809(法院),8223957(检察院)

  益阳市:0737—4380248(法院),6100715(检察院)

  郴州市:0735—2178693(法院),2280180(检察院)

  永州市:0746—6667534(法院),6370100(检察院)

  怀化市:0745—2733185(法院),2714626(检察院)

  娄底市:0738—8261404(法院),8315862(检察院)

  湘西自治州:0743—8756379 8756609(法院),8531281(检察院)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