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2013年襄阳市市直开招聘463名工作人员公告【招46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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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事业单位:2013年襄阳市市直开招聘463名工作人员公告【招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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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办法

  招聘博士学历人员采取考核的办法;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其它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报名笔试费。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于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面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2)往届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3)岗位有从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从业(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业(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并发放《襄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高等、中小学教师,面试实行说课、讲课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幼儿园教师,实行说课、讲课和才艺表演等方式;招聘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用50元。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frsks.cn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市卫生局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160,考务咨询电话:0710-3604987,监督电话:0710-3604707。

附:

1、《2013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3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3、《2013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3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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