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5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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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53人】

3、笔试科目

一是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考公共科目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二是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决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照《岗位表》中的相关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 www.pcrs.gov.cn/)和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进行点对点公布,考生可于2016年12月30日登陆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考生之家网进行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1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公布。

5、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 www.pcrs.gov.cn/)和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进行点对点公布(查询)。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女讲解员岗位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6、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平昌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女讲解员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其他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如学历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下同)。

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① 《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 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或学院鲜章);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女讲解员岗位的考生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其他岗位产生的缺额在考核结束后进行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

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女讲解员岗位需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为本次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告之。

2、面试收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所报岗位的专业技能水平。

4、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女讲解员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如学历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下同)。

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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