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招6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重庆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高级主管1名;
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局(简称“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中新示范项目综合管理高级主管1名;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金融服务项目推进部高级主管1名;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航空产业项目推进部高级主管1名;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交通物流项目推进部高级主管1名;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信息通信项目推进部高级主管1名。
职位信息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官方网站查询: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cqhrss.gov.cn)
重庆市公务员局(http://www.gongwuyuan.cqhrss.gov.cn)
二、聘任待遇
薪酬待遇见附件1,并按聘任合同约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见附件2)享受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聘任后构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招聘测评、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10:00至11月30日18: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