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省达州市面向北京大学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招20人】
(四)体检考察
根据测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达州市承担。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五)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引进问题的,办理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等相关事宜。
引进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档案退回毕业院校或交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新录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为5年的协议(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应待遇。
四、待遇及管理
(一)凡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相关条件的,可直接调任相应县级领导职务。
(二)新引进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直接调任的教职工安排到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第1年签合同即解决事业编制、明确事业单位正科级待遇同时挂任副县级领导职务;第2年按规定提任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并继续挂任原职务;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调任县(市、区)或市级部门副县级领导职务。
(三)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安家补助,并按月发放800元/月的岗位激励奖,由单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期限5年。
(四)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服务。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8-12380
现场报名联系人:张小松 王 栋
联系电话:0818-2376033 15281823678 13388209767
原标题:四川省达州市面向北京大学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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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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