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8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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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84人】

(五)面试

1、市直单位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市委组织部组织进行。各旗县区面试工作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实施。

2、报考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考赤峰市体育中学岗位的应聘者先面试后笔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由赤峰市体育局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完毕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市直单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各旗县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由各旗县区自行确定。

4、应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市直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旗县区单位由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市直单位考核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旗县区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和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对报考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6、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方案由赤峰市委组织部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476—8333635

市人社局:0476-8331740

技术咨询电话: 0476—8332636

原标题:2016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度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各旗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职位表

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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