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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红安县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精神和《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笔试相关工作已完成,现对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及递补、调剂

2016年10月27日—11月4日,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进行确认。根据群众举报和调查核实,杏花乡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03、临床医学类专业)李金梅、二程医师岗位(岗位代码17、临床医学类专业)陈新初、高桥镇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35、公卫专业)王彩霞等3人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根据《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以上3人面试资格,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03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第7名潘荔、17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第7名吴军;35岗位因无人递补,未达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经报考35岗位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夏成成申请,调剂到相同类别、相同专业的七里坪镇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10、公卫专业)。

二、取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考生自愿申请可在相同类别、相同专业岗位未入围面试考生中公开调剂。已确认进入面试和弃权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1、高桥镇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31、临床医学类及医学影像类专业),因笔试有效参考人数为1人(詹婧阳),未达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无法形成竞争,且无相同专业岗位可供调剂,按规定取消高桥镇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31)招聘计划。

2、高桥镇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35、公卫专业),因面试资格确认(资格复审)合格1人,无人递补,未达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无法形成竞争,按规定取消高桥镇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35)招聘计划。

三、部分岗位面试开考比例的调整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对部分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进行调整,将以下岗位的开考比例调整为1:2,具体如下:

二程镇卫生院医师岗位(岗位代码19、临床医学类、麻醉学专业)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原件连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1月9日——10日到红安县卫计局政工股(四楼)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科。如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因考生本人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红安县卫计局政工股(电子邮箱:hazgg@163.com)。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如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护士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

(岗位代码:02、04、11、15、22、26、36、41、45、50、55)

其他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

(岗位代码:01、03、05、06、08、09、10、12、13、14、16、17、18、19、20、23、24、27、28、29、30、33、34、37、38、39、40、42、43、44、46、47、48、49、51、52、53、54、56、57)

(二)面试地点:

红安县龙泉小学(红安县城关镇沿河路东)

六、面试形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抽题答题的方式面试(结构化面试);考生按岗位面试时间到现场分组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七、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面试考生于面试当天(各岗位面试时间详见公告第五条)上午7:00以前到达考场候考封闭室(红安县龙泉小学报告厅)报到,接受封闭式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根据岗位专业性质及面试人数情况将面试分2天进行,每天3组,每组又按乡镇、岗位及专业分小组进行面试。面试考生于面试当天(各岗位面试时间详见公告第五条)上午7:30前未到达候考封闭室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报到。

3、面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面试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除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如已带入的,应主动交予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特别是通讯、计时、计算、存储、小抄、书本等物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成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实行100分制,采用“体操记分法”,即: 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6、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7、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8、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咨询电话:0713- 5245750 (县卫计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0713-5163415(县卫计局监察室)

原标题: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点击下载>>>

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红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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