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夏银川市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招100人】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人数从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到低分的顺序取前150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面试时限每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行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治审查,审查标准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村(居)委会政治审查,并在政治审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个人所报岗位及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市公安消防支队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市公安消防支队。拟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三)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公安消防部队下士的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执行,住宿、伙食和服装由单位统一。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受理报名,周六、周天正常休息),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C3厅,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联系人:唐萌
联系电话:5555751、5555752、5555753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受委托的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服务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对外发布。其中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原标题:2016年银川市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