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招聘公告【1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9楼 | 负责建立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系统,与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收集国内外经济信息,为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承接四川省党政网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国家发改委系统T型网的建设和维护。承担节能、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研究职责。 |
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4楼 | 紧紧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工作,承担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等课题研究;受委托编制中长期规划,提供宏观经济分析和建议;及时为省委、省政府和省发改委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承办《发展与改革》杂志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