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招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湖北省公务员局批准,武汉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事务主管;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律事务主管;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市规划事务主管;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事务主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6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5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4名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查询网站为 “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月6日下午5:00时。
(三)报名材料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应包括:
1、《2016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2份(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等材料各1份;
外语水平证明、留学证明等其他材料也可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配送资料和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于2016年11月6日下午5:00时前将上述报名材料配送至武昌区公务员局(报名材料不退回),并将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配送以邮戳(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具体联系电话、配送地址、电子邮箱,详见《2016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五)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