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8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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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83人】

  四、考试

  (一)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的人员先参加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测试合格的人员再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技能测试内容:

  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主要测试接待及礼仪相关知识。

  领取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时间:2016年10月28日9:00-12: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领取。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具体的时间及地点见《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除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以外的其余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2,笔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公共科目

岗位类别

科目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及分值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

综合知识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6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聘条件的加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到少数民族乡镇的人员,在首聘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士兵证原件。

  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交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办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续。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经审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通过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五)笔试成绩计算、公布

  (1)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40%+折合后加分。

  (2)其余岗位: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的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余岗位参考人员根据笔试折合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张;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的类型、服务地、服务起止的时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入闱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折合成绩的计算:

  (1)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60%

  (2)其余岗位: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3.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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