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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江山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人】

根据《关于追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16〕61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山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江山市常住户口人员(以2016年9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三)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上述人员中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0年9月28日至1998年9月28日期间出生;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可为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28日至1998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

(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双学位”中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八)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九)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并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现江山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3、新录(聘)用未满2年的;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报考非乡镇(街道)岗位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残疾等级类别重新鉴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6年江山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就业局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4、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未落回原籍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迁往前的户口簿及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残疾人证(肢体、视力、听力三或四级)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张。

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凭发票退还考试费。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残疾等级类别重新鉴定

由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报名人员到相关医院对残疾等级和类别进行重新鉴定。

(三)资格审查

由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江山市人力社保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管科310办公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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