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八、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91-86242466,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考务咨询电话:省0791-87555666。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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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