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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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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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专业科目笔试

  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236151、025-83236050、025-83392044

  招考技术咨询:025-83236085

  省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 025-83526135 83526137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 025-83633430 83633431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025-68952680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12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

  省统计局 025-83391658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3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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